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致函反驳《自由时报》文章

2014年06月24日20:49  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

  中新社台北6月24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日前致函台湾《自由时报》,反驳该报较早前刊登的一篇涉及香港问题的文章。24日,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他的部落格贴出这一信函。

  中央社发自香港的报道引述梁振英的话说,最近《自由时报》刊登了林鸿达一篇以“香港吃祖国祖国吃香港”为题的文章,文章对北京中央政府最近发表的《“一国两制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》白皮书有严重的误解。因此,行政长官办公室特地致函《自由时报》,希望厘清一些概念和事实。

  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的信函表示,林鸿达的文章明显犯了白皮书批评者的典型错误:“断章取义”和“只讲结论,不讲道理”。

  信函指出,林鸿达的文章最末一段说中国政府不遵守“中英联合声明”,但却没有引述联合声明全部的关键条文。

  为此,信函特列出“中英联合声明”的第3段第2及第12款全文。

  信函表示,上述条文清楚表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以基本法来规定,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则包括中央在国防和外交以外的权力。

  信函说,林鸿达的文章说“中央政府不遵从中英联合声明,而不提基本法的规定,有失偏颇”。

  报道称,翻查历史,无论是英国殖民时代或是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以来,梁振英都是首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位时,以其办公室名义致函台湾报章,就类似争议作出澄清。

  报道并引述消息人士的话说,林鸿达的文章13日刊登后,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随即于上周初致函《自由时报》,但由于看不到该报章刊登信函,梁振英因此决定今天在自己的部落格自行发表。(完)

(原标题: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致函台湾《自由时报》反驳其文章)

(编辑:SN0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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